由于花笙的家庭特殊,花家的孩子从小就被教育,不能独自一个人外出,即使要出去,闲逛时间也不能超过两小时,去什么地方,要给家里人报备。
原因无他,因为十几年前曾发生好几起儿童拐卖事件,被拐的还都是有钱人家的少爷小姐。花笙不像哥哥姐姐机灵,人傻钱多,几句话就能忽悠走,作为父母担心孩子的安危是无可厚非的。
后来,为了花笙不再那么孤单,花父花母牵了一条拉布拉多来给花笙养,培养儿子对小动物的爱心和责任心,想出去玩的时候,顺便遛狗,也能安全一些。
于是,花笙变发掘了一个新的爱好——养宠物。
也不知花笙是个什么体质,走在路上的时候总会遇到流浪猫流浪狗拦路,花笙都会好心的给他们买火腿肠和食物。久而久之,他出门的时候都习惯带狗粮,猫粮和罐头。
所谓人善被人欺,能者多劳。
与其天天跟在他屁股后面找他要吃的,还不如直接养了算了。
所以,年幼的花笙开始带猫狗回家。
无论是什么品种,什么颜色,无论有多脏,甚至残疾,只要愿意跟着花笙走的,他都收养。
反正家里那么大,草坪后院花园杂物间,哪里都能养狗。
久而久之,领回家的流浪猫流浪狗越来越多,最后数量竟然达到了惊人的十六只!一打开门,乌烟胀气,猫屎味狗臭味交杂在一起,保洁阿姨光是给打扫狗舍铲猫屎喂粮,都要用上大半天时间。
花笙放假的时候遛狗都来不及溜,左手牵三只,右手牵三只,六只狗被不同的东西吸引,分作六个方向四处乱窜,花笙拉不住,被掀倒在地……
回到家后更是杂乱,后院足够大,但生活十六只猫狗也是够呛,猫咪还比较省心,平时在猫舍里休息,安安静静的。而狗会四处追逐,时不时地吠上几声,惹得猫咪炸毛应激。
一起冲突就成群结队地起冲突,不是猫与狗之间的战争,这阵仗,是部落之间的战争。
只有花笙在的时候会安静下来,花笙一走又恢复成闹哄哄的花鸟市场。
这样的情况不止出现过一次,他实在是分身乏术,最后还是决定把一部分猫狗送出去领养。
现在家里只有三条大型犬,最先养的那只拉布拉多、一只边牧,还有一只金毛。猫咪只有一只四川简州猫,是他在下雨天垃圾桶旁的盒子里捡到的。
三狗一猫差不多了,他也不打算再养其他的了。
但猫狗再好再听话,可是不会说话呀,没办法陪他聊天。
相比之下,左行云烦是烦了点,至少还能给他无聊的生活解解闷。
他单手持着手机,望着天空呆滞了一会儿,思绪在儿时与现在之间来回穿梭。
腿脚冻得有些发麻,他还是决定去找个暖和的地方坐一坐。
左行云依旧没有回复他,大概也不想理他了吧。
哼,不理就不理,有什么了不起的。
他捶了捶小腿,取下校服重新穿在了身上,离开刚被坐热的椅子。
结果刚走两步,脚就开始抽筋,也许是坐得太久,那阵酸麻感愈发强烈,他下意识地撑在石柱上。
我靠……真疼啊。
真是人倒霉起来走路都抽筋。
他站在原地,等到剧痛的抽筋劲儿过了,才一瘸一拐地走了出去,他一路上扶着石柱,像个风烛残年的老人。
没有什么比空巢老人更适合他的形容了。
然而,就在他刚刚走出走廊的那一刻,楼梯的不远处站着一个挺拔瘦高的身影。
只是随意一瞥,花笙没看清楚他的脸,而后觉得这个声音有点耳熟,又转眸看了过去。
待到看清他的五官面孔,花笙的瞳孔逐渐放大。
规规矩矩的校服、半框眼镜、桃花眼、薄唇……还有手腕上的假表!
“左行云!”花笙脱口而出。
左行云朝着他的方向大步流星地走来,步调稳健,英姿飒爽。
他攥紧书包带,朝着左行云的方向冲去,带着他自己都不理解的雀跃,“你小子还真来找我!你怎么知道我在这的?”
“哈哈我就知道你肯定会来找我的……哎我草!”
花笙得瑟得瑟着,乐极生悲,就在下楼梯的最后一刻,踩到青苔,脚底一滑,一个重心不稳向下倒去!
左行云条件反射的抬手接他,却赶不上花笙摔倒的速度,扑了个空,眼睁睁看着花笙在自己面前摔了个四仰八叉。
花笙呲牙咧嘴的疼了一会儿,然后在左行云的搀扶下起了身。
左行云安抚的拍了拍他的背,“跑慢一点。”
“小事小事……”花笙摆摆手,手扶着腰直起身子,“嘶……你刚刚怎么不回我信息呀?你是不是去找我了?”
左行云揉了揉他的头发,“结果不是显而易见吗?”
花笙心里喜滋滋,表面装得毫不在意,他从鼻腔里发出哼声,“那你找的太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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