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问世事,每一日恨不能在青木居生根发芽,就算是萧无辞在意的事他也不一定会知道,更不要说萧无辞的情人在意的事。
可他这一次却的确知道这件事,不仅知道,还记得很清楚。因为当初贺拔尔这个鹤道长最不该交的朋友就是在窃取鹤道长的财宝,这一箱金珠时被他砍了头:“丘林鹤还没有把它交给朝廷?”
“我也不知道。”黑袍地坤又一次叹气,他苦笑道:“即使我一直在他的身边,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做的事也有许多,就像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让你杀了他?”
吴洺闭上眼睛,他道:“那箱金珠怎么?”
黑袍地坤道:“那箱金珠被人盗走了,就在半个月前,绿林镖局——我找他们来送这烫手山芋去京城时,发现它们一夜之间全变成了石头!”
能在高手云集的醉兰山庄如入无人之地取走一箱贵重至极的金珠,这样的人在如今绝对不会超过三个,这三个人也都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轻易让人找到的人,一个镖局更不可能找到他们。
黑袍地坤道:“绿林镖局的少镖头,林标鹄告诉我,如果想要找到金珠,我也许只能去找一个人,只有这个人才能帮助我。”
吴洺道:“这个人就是萧无辞?”
黑袍地坤道:“是,因为据说萧老爷知道许多事,许多其他人都不知道的事,他也许知道是谁盗走了金珠。”
吴洺冷哼:“他看来不仅知道,他也许是见过了。”
萧无辞能惹上麻烦事的本事吴洺从来不会否认。这个人一天不给自己找点事,一天就会浑身难受。而他更知道就在半个月前,萧无辞曾经与姬晌欢偷偷地一样秘密地来到过这里,只为来看一看鹤道长的身后事。
世界上为什么总是有这么巧合的事?
黑袍地坤有些奇怪:“什么?”
吴洺已经站起来,他淡淡道:“我会帮你去找他。”
“请等一等。”黑袍地坤叫住了他。因为他还不打算让吴洺离开,虽然他知道吴洺的确是一个答应了帮忙就一定会帮到底的人,他还是希望自己看起来更有诚意:“天色已经如此晚了,吴大侠又是否介意在此留宿一夜?”
“为什么?”吴洺不解。世界上如果有什么人最不解风情,那他就一定是其中那一个。
黑袍地坤道:“因为我希望吴大侠明天去找萧老爷的时候,能把我也捎上。”
灯火摇曳着,鹤道长曾经的屋子里头,一张红木的桌案上摆了一个青花茶壶,壶里头盛着玉兰花茶,淡雅的茶香让人心旷神怡,让人心神宁静。
在宁静的夜晚,听着滴滴答答的雨声喝这么一壶茶,实在是最惬意的一件事。
“吴大侠如果乐意,可以管我叫做敛海。”黑袍地坤坐在吴洺的对面,他没有喝茶,只是给吴洺倒茶。
吴洺不说话,他抱着刀,看着雨中落满一地的残败玉兰花,已不知道神游去了何处?一个久病之人看到这一切时,又是不是的确更容易伤感,伤感自己的时间已和枝头摇曳的花瓣一样所剩无几?
敛海忽然道:“吴大侠身体不好?”
吴洺看向他,慢慢点了点头。
试着隐瞒一件所有人都能看得出来的事就是在做一件最愚蠢的事,吴洺虽然不是一个很聪明的人,但是他也绝对不是一个傻子,更何况他还是一个很懒惰的人。他一直知道每一个看到他的人,都或多或少会这么想,所以他也实在懒得去遮掩。
敛海又问:“是生了病,什么样的病?”
吴洺不回答,他背靠在漆色都已经凋落的栏杆上,像是快要睡着。
当一个人明明没有睡着,却又看起来像是要睡着了,那他在做的事就是在下逐客令。
敛海是很识趣,他道:“吴大侠累了的话,今夜就先在这里休息吧。”
他站起身,也提起了灯。黑暗中的雨水如同一层密不透风的网笼罩在屋子里,更拴在脚上,所以很多人这个时候一步也迈不动,更不会愿意走到黑夜,走到雨中去。
可吴洺正走在雨中。
这当然不是因为他是一个自虐狂,喜欢淋雨,而是因为他有不得不去做的事,这件事比要在又湿又冷的雨夜中行走更加重要。
醉兰山庄看起来不大,实际上一点也不小。这里有曲折的小径,弯弯绕绕不知道通向哪里,又有很多的屋子在鹤道长离开后已经人去楼空。在这里生活的人也许都很难找到他想要去的地方,一个不在这里久住的人就更是如此。
吴洺已经和回到了鹤道长的屋子里头,在栏杆旁边坐了下来。他忽然有一些后悔,后悔刚刚直接赶走了敛海,以至于他今夜大概会彻夜难眠。
他更忽然想起萧无辞的话——只要你出了门,谁递给你水,你都最好少喝一点,不然到时候总得落得在丢脸和死要面子活受罪之间选一种!
清晨的光已经撒下来,雨也终于停了,湿润的空气中仍然流动着清新的玉兰花香。
敛海推开了门,与他轻盈的脚步一同进了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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