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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愕的程岚风中凌乱,望着李恪离开的背影,懊恼道:“长乐,你哥怎么了!”
长乐双手背在身后,瘪瘪嘴:“你还问我我哥怎么了,也不想想有你这么说话的吗,明明是向我哥请教,却像是防贼一样防着他。岚岚,我哥是败家子,不是登徒子,也不是纨绔子,自尊心很强的!”
“这有什么区别吗?”
“当然有区别。”坐上回去的马车,长乐有些失望的对程岚说道:“我哥说了,败家其实也是一个技术活儿,怎么败家才能败的有意义,怎么败家才能做到可持续发展,没有底蕴是做不到的。”
程岚觉得三观都要被毁了:“败家还要可持续发展?”
“对啊!我哥说了,败家一时爽,一直败家一直爽。真正的败家子要有计划,有目的,有条理的败家,只有这样才能永远败下去。凭一时冲动把所有的钱都拿去挥霍,最后自己流落街头,沿街乞讨,那样的叫傻泡,不是败家子。”
程岚看着自己最好的朋友,好像第一天认识长乐一样:“长乐,这些都是你三哥告诉你的?”
“嗯,岚岚,我告诉你哦,其实败家子是个很高端的职业,我哥他现在还算不上合格的败家子。”
程岚哭笑不得:“那什么样才算合格的败家子?”
“合格的败家子嘛……,首先要精通算学,能把家里的财产做好合理的规划,每年败多少要做到心中有数。
其次要有文化,精通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是基本条件,这样都能跟上时代的潮流,不会跟社会脱节,败家嘛,只有跟紧社会主流才能败的更大一些。
还有就是要了解政治,懂天文地理,精通格物,会功夫等等,反正我哥说过很多,哦对了,他跟这个叫败家子的基本修养。”
听着长乐滔滔不绝的讲解,程岚震惊的无以复加。
你管这些叫败家子的基本修养?
那,些名动长安的风流才子、青年俊彦算什么。
一个个会写几首歪诗就敢自诩风流,背几句论语就敢抨击朝庭重臣自认铁骨铮铮的家伙,如果听到这些会不会感到羞愧。
隐约间,程岚有些后悔之前的言行过于莽撞。
可问题是,人家是女孩子啊,保护自己难道也有错吗?
好纠结,要不要找机会道个歉呢。
……
与此同时,李恪已经把程岚的事情抛到了脑后。
十四、五岁的小丫头,别说有些自以为是,就算主动献身,那也不是自己的菜。
李愔满脸幽怨的坐在李恪的对面,在膀子一鼓一鼓的,随着皇宫越来越近,终于开口说道:“哥,我不想回宫,再让我去你家住几天呗。”
李恪想了想:“等过几天吧,过几天有时间了,我再接你出来。”
“为什么?!”
李恪认真的说道:“前天晚上小铃铛死了,你先进宫陪母妃住一段时间,等我再买一只回来,你就自由了。”
李愔:“……”
好半晌,抓狂似的跳起来:“哥,在你眼里我就等于一只猫?”
李恪没说话,只是默默的从坐下的暗格里拿出五锭十两重银子托在掌心。
李愔:“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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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穷志短马瘦毛长,看在银子的份上,别说是猫,狗都没问题。
“乖!”李恪伸手在他头上拍了拍,顺便把银子放到他手里:“有空了多陪陪母妃,她一个人在宫里挺不容易的,我现在已经成年了,不好经常入宫,哄母妃开心的事情,就靠你了。”
“放心吧哥,一切都包在我身上,一定哄得母妃开开心心。”怀揣五十两银子,李愔高高兴兴的跳下马车,与李恪摆手告别。
可怜的!
堂堂皇子,为了五十两银子,脸都不要了。
真不知道老头子一天到晚都在干什么,偌大的皇宫,一个月真就差那百十贯的月钱?!
李恪的王府位于长安城的东南角,与芙蓉园隔了一条街。
形容起来除了一个‘大’之外,找不到任何优点。
四周荒无人烟,宅子里人丁稀少,知道的晓得这里是刚刚挂牌半个月的蜀王府,不知道的还以为来了鬼片现场呢。
斑驳的院墙,凋零的老树,偶尔在草丛里还能发现狐狸和野鸡的踪迹。
老实说,李恪第一次来的时候也是一脸的懵逼,不是说长安城有一百多万常住人口吗?怎么会如此荒凉。
后来李恪想明白了,一百多万人口那是天宝年间的事儿,贞观初期长安城连三十万人口都没有,而且大多数人都集中居住在城北。
城南住的要么是社会闲散人员,要么是江湖游侠,帮派林立,斗殴、火并时有发生。
怪不得在舆图上选这处宅子作为王府,老头子表情那么怪异,一再询问自己是否需要换个地方,敢情不是老头子舍不得,而是自己搞错了。
马车在王府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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