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城而外嘈杂得厉害。
原本自皇城司至宗正寺不应路过外城街巷。几条大道正好连着一群官署,本当是一路宁静。
皇帝连着熬了三四日没甚歇觉,早困倦得厉害,马车颠簸下摇摇晃晃已然是昏昏欲睡。此时教外头吵嚷声震得头疼,便掀了车帘,“你怎么走这条路?”
“昨天夜里外城解了戒严,早间正好买些点心带回去。”妖精早驾了车到闹市区里来了,皇帝也不好叫他掉头重走,只得由着他去,“给我买碗茶汤来,再添两块奶酥,前头胡记。”她吩咐了一遭才想起来旁边还坐了个人,又叫住了法兰切斯卡,“两份。”一看就是常来外城的。
她一时精神不济,也懒得下车去,只斜斜歪在车里头养神。
“你不下去么?”
一路而来,阿斯兰都安安静静,一句话都不说,这时候反倒问了一句来。
“让他买了拿上来就是。怎么,你想下去?”皇帝一下不想应付他,言语间便露出几分烦躁,“你脚上还拴着,下去被人看见不好,下次再带你逛夜市。”她揉着额头,顺手拉了拉身上斗篷,裹紧了,没再说话。
不一会儿呼吸便均匀下来,想是困乏得紧。
其实现在正是逃走的好时机。从皇帝身边离开,下车,混入早间闹市人群中去,寻个地方将脚上镣铐斩了,换身衣服,离开楚国京城。
正是万难再遇的好时机。
皇帝为避人耳目,车架都是择了寻常的青帷车,一匹马拉,内里只能坐两人罢了,是寻常人家内眷出行所用,在这闹市里头也并不显眼。
而今那金发碧眼的中官也下了车在前头买东西,若是逃走一时间也发现不了。
眼前皇帝早陷入浅眠了,眉头舒展,眼皮微颤,呼吸均匀,只要轻手轻脚下去不会被她发现。
异族人的脚动了动,踝上脚镣发出轻响。车帘被风掀起一角,些微透入外头正好的凉薄日色。外头熙熙攘攘的人群嘈杂得很,偶尔几声长长的吆喝钻进耳中,叫卖着各色吃食百货乃至鲜花。
他看了皇帝一眼,神思转了几个弯,最终只吐出一声微不可察的轻叹,将身上斗篷盖去了皇帝身上,摆正了身子重新坐好。
“茶汤来了!”正在这时候,妖精一晃跳上了车,手上两碗茶汤稳稳落在掌心里,一点洒不出来。
茶汤表层浮着一层芝麻碎,混些油香与果仁炒熟的焦香味,尝起来倒比宫里那些名茶冲泡出来的更有些滋味。胡记在外城是老字号,卖早茶许多年了,这手艺竟也一直传下来,赚些外城官员的散碎银子,也供附近货娘花娘之类解渴消馋。
“吃不惯?”皇帝看阿斯兰端着碗有些出神,顺口问了一句,“我本以为有些像酥油茶的滋味。”她才浅眠了片刻,这时候正恢复了些精神,用些茶点,还要回宫里去处理旁的事务,“我想着大宗正定不会在饮食上亏待你,只正好是用早膳的时候,顺带着给你买一份,不想吃便罢了。”
两人坐在车中,车帘落下,外头人窥不着里头模样,只当是什么人家的内眷不好露面。外头法兰切斯卡还等着,这茶汤喝完了得将碗还回去。
金发碧眼的仆侍可不是什么人家都买得起,妖精只守在车下,便引来许多探究的目光。
“……不是。”阿斯兰有气似的,对着奶酥咬得极用力,“很香。”他有意避开皇帝的眼光,只盯着碗里的芝麻碎,“只是没吃过。”
“咬这般用力,脸要酸的。”皇帝随口调笑,“万一撑坏了面皮可怎么好,小娘我只怕下不去口了。”她惯来调戏起小郎君嘴上便没遮拦,什么昏话都能吐出来,“好难得的好骨相呢。”
果不其然,被对面的美貌小郎君剜了一眼,纯然是个碰了硬钉子的纨绔。
“好好,我不说了就是。”皇帝用完了点心,随手将碗伸出车帘递给外头的法兰切斯卡,自拿了帕子拭净手口,才发现身上裹了两件斗篷。“多谢你啊。”
仍照旧将斗篷递还回去。
“……没点戒心,也不怕风寒。”对面的青年人只撇过脸,不愿多看皇帝一眼。
皇帝听他这般说,转了转眼珠才想起来,他倒确实还没应下这交易,便换了张斯文面来笑,“我只想着你有些品格,也对你放心。”混惯风月的女子总是轻佻,偶然换上一副深情的温良面孔来便又另有几分难得的真诚似的,更不提她还有一张端正的面皮。
皮相惑人,皇帝自小便知道这一节了。面色端正时候,自然对面朝臣要以为她是正色言语,诚心可鉴;戏谑时候几句玩笑,又难免教人将真话也作了诳语;更有那风月场上几句温良言语,柔情细话,只消添入一两分真,便能将伎子倌人哄得心甘情愿。
逢场作戏之事,喜不喜欢,原不随她心意。只是戏耍得多了,不免连自己也有那分不清真心假意之时,反苦着本愿交付真心之人,平白地要多些疑惧。
至于这伎俩从何处得来?自然是同那不着调的兄长耳濡目染,无师自通了。
阿斯兰在这事情
第一版主